普安四项制度促进计生工作
今年以来,普安县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以“四项制度”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实行计划生育“挤干水分”制。有关部门于今年4月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家庭人口档案,特别是2005年10月1日以来的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妇检对象等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根据所摸底数重新确立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扫清各种手术库存,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性。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管”制。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为契机,在该县大部分村民组成立计划生育自管小组,在每个村民组内,以12至15户为单位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自管小组,每个自管小组推选1名自管小组长。每个自管小组按照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求,集体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自管公约,由村民小组长监督落实自管小组公约,实行群众管理群众,群众引导群众的新机制,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通过村民自治的开展和在得到异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今年外出返乡落实手术措施的对象不断增多。
实行计划生育“流动黄牌”制。县对乡(镇)、乡(镇)对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双月督查考核评估制度。在双月督查中,工作处于末位的乡(镇)由县委、县政府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流动黄牌”,并在该乡(镇)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会,以此促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向前发展。
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打造群众生育新观念。积极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到实处,该县严格按照“四权分离”的原则和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该县优生优育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对两种奖扶对象进行了审批。2007年,该县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条件的有289人,符合县级优生优育奖励扶助的有433人,有关部门及时为他们兑现了国家奖励扶助金和优生优育奖励扶助金。2007年,共发放二女结扎户一次性生产扶持费13800元,发放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奖励费6000元,为“农村两户”交新型合作医疗参保费21430元,通过优惠政策的激励,使部分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得到了较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