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07和090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龙岗区电力设施及高压走廊详细规划》(2007版)及[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已批)布局规划,规划220KV门前变电站位于南湾街道求水山地区。依据2017年《区领导赴南湾街道调研电力建设会议纪要》及《区落实“东进”战略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会议纪要》的站址东移、压缩用地及降低费用等要求,我局启动[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规划微整,调整用地涉及09-07和09-08地块。目前,该事项已经我局业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拟规划调整用地涉及[南岭-求水山地区]法定图则09-07和09-08地块,其中09-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804633.7平方米,备注:规划;09-08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9722.4平方米,配套设施变电站,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9-07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由804633.7平方米调整为806363.5平方米,备注:规划。
(二)09-08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由9722.4平方米调整为7992.5平方米,配套设施变电站,备注:规划。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湾街道健民路49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湾街道百鸽笼公交总站旁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1月20日起至2018年2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邮编518172),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公共项目科
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28900427 传真:28900430
特此公示。
***:法定图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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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图则.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