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毕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2017年7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了由市工商局牵头的毕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是在市政府领导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由市工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能源委、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人行毕节市中心支行、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发委、市政府法制办、邮政管理局、网信办、毕节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21个单位组成,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工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会商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各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消费侵权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和运用好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