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扩建230ta有机硅生产线及1000ta高纯单体纯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目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已完成了《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扩建230t/a有机硅生产线及1000t/a高纯单体纯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扩建230t/a有机硅生产线及1000t/a高纯单体纯化生产线改造项目
工程概要: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307号,(中心坐标113°12′8.91″E,21°59′14.95″N),占地96000m2,目前已建成一期、二期及三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一期产品1.72万t/a(其中,丙烯酸酯:1万t/a,光固化树脂:0.42万t/a,光固化涂料:0.3万t/a);二期产品1.8929万t/a(其中,丙烯酸酯:1.4275万t/a,光固化树脂:0.428万t/a,EM39:350t/a,PSQ:24t/a);三期产品0.1484万t/a(其中,PSQ有机硅微球:534t/a,改性硅油:450t/a,多元醇:500t/a)。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办公生活设施等。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事项: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兴特殊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碧阳路
联 系 人:蒋工
电话:0756-3985888
七、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B座3202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话:0755-26995130
八、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自本次公众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