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关于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月13日,由项目建设单位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在威宁县组织召开了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宝山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贵州省贵阳市水文水资源局代表以及会议聘请的贵州省水土保持验收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得磨煤矿工业场地位于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金斗乡岩头村。得磨煤矿井田面积为8.1370km2,该矿井田南北长约5.8km,东西宽约1.95km,由7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为+1500~800m。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矿井保有资源储量1186万t,设计可采储量341.***万t,矿井服务年限为16.3a。项目实际征占地面积1.44hm2,实际土石方挖开1.61万立方米,回填1.51万立方米,临时弃方0.10万立方米(全部为收集的表土)。生产运行期间产生的矸石,全部销往周边制砖厂作为原料,故截至目前,设计排矸场暂未启用。
项目建设期从2009年11月~2011年10月,共计24个月(包括施工准备期3个月和联合试运转3个月)。总投资5***8.6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43.74万元,吨煤投资376.58元。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1年1月,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委托的贵州省贵阳市水文水资源局编制完成了《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11年2月,完成《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并于2011年3月25日获得贵州省水利厅 “黔水保[2011]49号”文批复。
建设期间,建设单位自行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并于2019年1月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报告。
2018年12月,聘请贵州宝山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支撑单位,与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一道,组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组,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2018年12月17日,监测组现场调查了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数量等,对其间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019年1月,监测单位完成监测总结报告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际完成了覆土整治1000m3,排水明沟423m,排水暗沟130m,盖板排水沟160m,挡土墙269m,截水沟175m;景观绿化0.45公顷。与原方案相比,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方案批复的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25.39万元,本项目实际发生的水土保持投资为205.88万元。水保措施发生变化的原因是方案设计的排矸场未启用,方案所设计的措施未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以及实际情况对措施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采用本地树种,草种进行绿化,经现场调查,调整后的措施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效益及生态效益。
监测报告认为,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在措施布置和工程数量方面进行了优化,更符合实际。项目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水土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施工管理基本规范。项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任务,水土保持措施布设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效果较好,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2018年12月,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贵州宝山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承担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工作。期间,项目验收评估单位多次进行现场调查、考察,并向业主提供了水土保持相关技术咨询。
报告编制单位在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深入工程现场勘察、抽查了水土保持设施及关键部位工程,检查了工程质量,认真、仔细核实了各项措施的工程量,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措施的功能及效果进行了评估,提出了相应的评估意见。于2019年1月,编写完成了《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报告认为,项目水土保持组织管理制度健全,监测监理工作基本到位,水土保持措施布置较为全面,水土保持措施能正常发挥水土流失防治效能,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一级标准,可以进行验收。
(四)验收总体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
(六)联系人
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
联系电话:159****8009、153****8546
贵州省水利厅
监督电话:0851-85934406
***: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得磨煤矿).docx
2.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监测总结报告.docx
3.威宁县金斗乡得磨煤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