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一办法两制度助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精神,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铜仁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铜仁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铜仁市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制度(试行)》,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铜仁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每轮考核采取签订责任书、日常考核、民主考评、巡察后评估、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巡察组工作人员作出考核评价意见。通过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强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促进其履职尽责,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巡察队伍。
《铜仁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委各巡察组、市审计局为市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纪委分管巡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会议召集人,原则上在每轮巡察整改期间召开1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统筹协调监督工作、通报成员单位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等方式进行,其目的是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凝聚监督合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铜仁市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制度(试行)》从联动工作原则、联动组织方式、信息建设联动、宣传报道联动、队伍建设联动、成果运用联动等方面,对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进行了制度层面的规范,推动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打通巡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一办法两制度”的出台既是对市县巡察工作实践的总结提炼,也是对巡察工作的探索创新,将有利于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特约通讯员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