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法治环境是铜仁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市委一届七次全会,听取了市委常委会近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铜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定》。《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立足铜仁市情,作出了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的安排部署。《决定》明确指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铜仁宝贵的生产力和重要的竞争力。
进入城市时代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呈现经济快速发展、政治生态良好、文化繁荣、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民众满意度上升的良好局面,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市的法治环境逐步优化。以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各项规定深获投资者信赖,聚集资金、人才、技术流入铜仁;战略性通道建设在前瞻性思维和项目质量中得到各级的肯定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先行先试降低了交易成本;以诚为本的“无中生有、外引内联”赢得了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用脚投票”;绿色发展,节能发展,循环发展,成为铜仁响亮名片,“三个开刀”彻底将人们的思维引向了依法依规依纪的法治进程。
在这个过程中,我市创造了风险评估经验,民情快车、司法人员巡评等众多模式,赢得了全国全省10多个现场会在铜仁召开,“铜仁经验”名声遐迩。
良好的法治环境从何而来?
一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精神的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一条红线,五大原则’”和省委明确的“三个统一”“四个导向”。这些必须是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中的基本遵循。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要求各法治推进主体在实践中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做法治上的明白者,践行者、捍卫者。法治的底线是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法律法规当成干好本职、提升能力的自觉之举,让内心的公正溢满阳光,形成决策用法,推动工作用法的“良性思维”,必须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当好法治的践行者,同时引导全民知法信法、遵纪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强化运用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意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安排部署,厘清以前工作中各种不适应法治的思维和事项,发扬光大我市优良的法治传统,在***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厉行法治,依法治市,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铜仁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提升铜仁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美好幸福新铜仁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