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县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鄂农计发[2021]6号)及《随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随县农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专家对第二批项目报名的服务主体进行评审,有以下4家服务主体通过预审,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主体名称 |
1 | 随县炎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 随县绿盾植保专业合作社 |
3 | 随县环潭镇红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4 | 随县环潭镇柏树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欢迎广大群众对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随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映子,联系电话:0722-3339958
随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