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引导上访纠纷平息
近日,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之路,与织金县人民法院猫场法庭的法官一道成功调处了一起因不当得利引发的上访纠纷,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0年4月,贵州省织金县猫场镇扩兴村打鼓寨组村民申某的承包责任地被贵州省普定县猴场乡的一个煤矿征用,当时由于申某的丈夫已经不在人世,申某为了生活,只好外出务工,申某没有在家,织金县猫场镇扩兴村的村干部余某(申某丈夫的堂弟)就代替申某同意征用该承包责任地,并且代替申某领取了本该属于申某的土地征用补偿款13050元。 2010年11月,申某回到织金县猫场镇扩兴村杜打鼓寨组居住,知道了自己承包地被普定县猴场乡的一个煤矿征用获得土地征用补偿13050元的事情后,她就去找猫场镇扩兴村的村干部余某某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征用补偿款13050元。但是余某说他并没有领取这一补偿款,于是申某又去找煤矿,煤矿说他们已经支付了这一笔补偿款,他们没有义务再支付。家庭贫困,走投无路的申某再次来找猫场镇扩兴村的村干部余某,余某不仅不给,反而扬言她如果再无理取闹,他就叫她死无葬身之地。一个软弱无力,无依无靠的农村妇女,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无奈只好开始了无尽头的上访之路。上级部门也多次责成当地政府予以处理,当地政府也多次通知双方调解,但是由于余某在领导面前承诺一定支付,过后就拒绝支付给申某,导致申某至今未得到这一补偿款,所以申某又继续上访。 2012年9月20日,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知道此事后,积极主动介入,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的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办理此案。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立即正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之路,并且要求她不要再上访。同时为其收集证据,代写诉讼文书,代理立案。 通过努力协调,织金县人民法院猫场法庭在立案的第二天即就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解,通过织金县人民法院猫场法庭的法官、织金县猫场镇政法委的张书记和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的努力思想工作,余某在法律面前已经无话可说,终于支付了本该属于申某某的土地征用补偿款13050元。 就这样,织金县法律援助中心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正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之路,与织金县人民法院猫场法庭的法官、织金县猫场镇政法委的张书记的共同努力工作,一起多年的上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