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400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花市监知函〔2021〕31号
焦利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实施知识产权扶持政策提升科技创新主体活力的建议》(第4004号)收悉。我局积极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向上级争取,持续实施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
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等类似政策”的建议,解决落实情况如下: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了现行市级政策《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0〕2号),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现2021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申报指南统一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负责对资助资金和区级审核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复审,并按时将资金下达到用款单位和个人。
一、关于“加大区、镇两级科技创新财政扶持力度,建议我区持续实施专利激励政策”的建议,解决落实情况如下:
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印发了《花都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花科工商信字〔2020〕77号),从政策方面着力推动花都区创新发展。出台了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进行奖励并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规模企业给予补助(详见花办函〔2020〕1号内《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第17条)。出台孵化育成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详见花办函〔2020〕1号内《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第18条)。出台提质增效奖励,对在本地区注册纳税且同比增长速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详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的通知》(花府〔2020〕2号))。出台孵化器载体免租金政策,鼓励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业主单位和运营单位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详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花都区“抗疫暖企”六条的通知》(花府〔2020〕2号))。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2020年8月17日出台了区级知识产权促进政策《广州市花都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办法》(花府规〔2020〕3号),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1月27日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市局要求研究修订相关条款,推进其它条款的落实,为辖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区财政局做好知识产权资金保障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促进花都产业创新发展。2020年,区财政拨付11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对企业的补助,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工作。2021年度,区财政将继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协同区相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审查、核查工作。
二、关于“加大对版权登记的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和个人积极进行版权登记”的建议,解决落实情况如下:
区委宣传部加强版权登记工作力度,促进版权产业创新发展。市版权局在2020年出台的《广州市作品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办法》(穗版规字〔2020〕1号),对著作权人(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市民及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组织)为其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登记费进行资助。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联系人:刘苑玲,联系电话:3685890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科工商信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