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扎实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日前,我县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第三次对接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占县域面积的23%左右,主要分为禁止开发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两部分。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禁止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同时,也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承担生态保护而导致利益受损的给予合理补偿。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3:58: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