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新规明年1月1日实施网上答疑28日举行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制订了《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上述三项实施细则和办法,已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届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28日下午14:00―15:00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特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作客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hgjj.com.“网上随访”栏目,就《上海市公积金若干规定》实施专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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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
3、《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4、《上海市家庭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