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思县那琴乡龙楼村叫佐砖厂采矿权上思县在妙砖厂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自行废止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办、关闭矿山的,应当自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规定,现对未按规定办理采矿权延续或采矿权注销手续的上思县那琴乡龙楼村叫佐砖厂采矿权、上思县在妙砖厂采矿许可证(详见***)予以公告自行废止。矿山企业须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自行废止的名单
上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