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三措并举落实两个责任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规定,市审计局党组采取三项措施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审计一线,落实到审计组,强化了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和廉政规定的落实。
市审计局实行审计组廉政责任制,审计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廉政职责:组成审计组时,了解审计人员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并采取回避等相应措施;审计组进场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审计组进场后,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其他廉政规定,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审计中,对审计人员存在的违纪违规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发现涉嫌违纪违规或影响审计机关形象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向分管局领导及纪检组长报告;审计组出场前,检查其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其他廉政规定的情况,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结束后,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报告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在各审计组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政工作。廉政监督员发现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导致廉政风险的情况,及时向审计组长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负责记录审计组廉政教育、审计公示、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等情况;当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收到信访举报材料,出现廉政、保密、安全等问题,或出现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情形时,廉政监督员及时向审计组长和分管局领导报告,必要时直接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市审计局纪检组长负责对审计组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组长按审计项目建立审计组廉政档案,并将审计组廉政情况记录、遵守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表以及审计回访情况等资料作为考核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的重要依据。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审计一线,落实到审计组和廉政监督员,强化了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和廉政规定的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邢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