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区各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和市政府关于《淄博市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淄政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19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所需材料至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邮箱,提出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申请,经办机构收到申请信息后会通过无形认证比对相关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分批次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条件和申请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区人民政府网的通知公告。
所需材料:《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汇总表》、《承诺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自行提供)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月13日下午5点前
***:相关表格.zip
失业保险科邮箱:zichuanshiye123@163.com
联系电话:0533-5260070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