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着力促和谐——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纪实
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
法律顾问宣讲宪法。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为统领,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平台,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夯实普法宣传教育基础
每年,市普法办下发的《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都将各级干部法治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全市各级党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普法工作的新要求,通过举办普法专项报告会、培训农村两委干部“领头雁”、开展每户一个“法律明白人”和家庭法治教育培训等形式,加大专题法治培训力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019年,全市对942个村的1699名“两委”主干、3253名支部委员及大学生村官、农村后备干部等进行了全面培训,实现全覆盖。先后10批次79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参加省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调训工作,组织100余名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山西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举办了“领头雁”市级示范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干部能力素质。
市委宣传部组织的“三下乡”活动,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普法节点、农村大集、村镇庙会和执法过程开展的多层次、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宣传教育的触角不断延伸,受众日益增加。“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开展送下乡活动7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广大农村干部及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不断提高,非法上访人员逐年下降,通过网上信访程序投诉或愿意导入诉讼或仲裁渠道解决问题的群众逐年增多。
2018年9月至12月,我市举办了宪法主题展览,参观人数达到5000余人;10月,全省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在我市建成,同时被确定为首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今年7月,平定县投资760万元建成的宪法主题广场成为宪法宣传的又一阵地。各县(区)因地制宜,全力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墙、法律图书角(法治书柜)等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文化融入人民群众公共生活,潜移默化的感染人、影响人。
利用智能手机普及率高的实际,市县乡村四级普法微信群层层建立,800余人的普法联络员队伍遍布乡镇农村。市级层面做好“引导员”,传播大政方针,提供政策引导,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县级层面做好“分流员”,将乡镇司法所长纳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对市县两级法治建设任务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流,全面落实部署;乡镇一级做好“沟通员”,向下对行政村普及法律知识、推送法治资讯、安排创建工作,向上反映基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农村法律需求;村级普法群做好“信息员”,及时反映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动态,汇总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压实,工作稳步落实,法治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全市108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建成并挂牌运行,并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完善了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联络员制度,实现了乡村法律服务有阵地、无死角。
目前,我市7个村和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乡镇、6个村(社区)被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为法治乡村试点。
创新村社法律顾问途径
今年,市司法局制定印发《阳泉市司法局关于继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对我市新成立及聘请法律顾问有困难的村(社区)指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全市108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各县区司法局与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强化了考核评价。四级微信顾问群全面运行。共组建1个市级法律顾问指导群,5个县区法律顾问管理群,48个镇(街道)法律顾问协调群,61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群,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四级微信群全覆盖。
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进村(社区)111次,线上线下接受法律咨询26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30余起,代理诉讼案件10余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0余次,有力地推进了法治乡村建设。
全市建立了以司法行政干警为主、以社会工作者为辅、以教育帮扶志愿者为补充、以矫正小组成员为支持的“1+3”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初步完善。“互联网+社区矫正”、特殊人群心理矫正、“一县一品”特色教育等工作在全市有序推进,形成了常态化、网格化格局,为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县(区)两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印发,《阳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推进表》已经印发。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市、县(区)政府已经清理出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目录,将依照法定程序公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2018年各县区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资格认证培训及考试。这些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规范农村行政执法、实现依法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年8月,我市被省委确定为推进村级治理工作试点。经过近一年的运行,初步构建了“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治理新体系。2018年9月至12月,市委书记关建勋先后三次到甘泉井村实地调研。在10月27日市委召开村(社)治理新体系试点工作汇报会上,他强调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紧紧抓住“权力清单”这一重中之重,梳理村(社)权力,规范权力运行。要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支撑,找准“三治”融合载体,为法治乡村建设开辟新的途径。
通过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群众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的执法司法环境、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了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法律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如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救助、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等制度得到不断落实和拓展,“法治红利”真正惠及了农村群众。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水平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农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5年,郊区在“四议两公开”基础上,增加了“动议”和“民议”两项内容,创新“六议两公开+全员承诺”工作法,实现了村干部由“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成为我市党务村务规范化管理的典范,并在全市农村进行推广,被民政部评为2015年度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盂县路家村镇闫家沟村,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了“党建+3规范”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新模式,这一经验在全市13个村(社)进行试点,推动法治创建向纵深发展。
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治保、人民调解等基层政法组织在农村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活动,实现了农村社会治安秩序长期稳定。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加强了农村生态环境、集体土地使用管理权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审判机关积极开展“庭审下乡村”活动,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切实解决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司法所、派出所和基层法庭等基层政法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全覆盖;在村级组织中配备了治保员、调解员、社区矫正监督员、法律顾问和法治宣传员等,乡村法治队伍得到逐步壮大,切实满足了乡村法治建设的需求。(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