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听证会下月12日召开
备受珠海车主关注的路桥费年票又有新动向,下月12日市物价局将召开调整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听证会。10月25日上午,市物价局公布了《珠海市调整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听证方案》,提出了两种年票下调听证方案,前一方案保留优惠期缴纳方式,私家小客车年费标准1080元、优惠期为900元;后一方案取消优惠期缴费方式,私家小车年费标准降为960元。
兼顾债务后续偿还制定方案
自1994年起,我市开始试行征收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为省内最早试行的城市。自2008年以来,我市除2010年自行调整降低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外,其余年度均未调整收费标准。以数量居多的小汽车为例,从最初需每年缴纳4000多元,到后来逐步降为目前的1368元,在目前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省内18个城市中仍为较高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车辆通行费用于还贷,但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还清贷款也必须终止收费。珠海纳入还贷的收费项目有11个,2009年年底前已还清贷款,不再属于年票制收费项目。但从2008年起,经省政府批准,将省道S272珠海段一级公路、省道S366珠海大道改造、高栏港高速、珠海机场高速、省道S365线改线工程陆续纳入我市年票制征收范围,上述项目预计投资106.83亿元,新增贷款额63.8亿元,超出我市历史上最高还贷金额。
“我们对2008年至2012年车辆通行费收费还贷情况进行成本监审,期间我市车辆通行费收入约为16.93亿元,除去管理费、养护费、水利基金及专项支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供以后还贷金额仅有1.02亿元。”市物价局认为,我市还贷压力仍较大,剩余新增项目将于2016年前陆续完工并投入使用,预计新增贷款40.06亿元。车辆通行费历来是我市偿还交通建设贷款的重要资金来源,调整车辆通行费年票标准需兼顾债务后续偿还能力。
推出两种收费听证方案将选其一
“在综合考虑我市收费公路项目投资额度、还贷期限、汽车保有量、市民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制定了两种听证方案。”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收费标准调整主要是降低各类车辆年票收费标准,重点是大幅降低10座以下私人小客车和摩托车收费标准。
方案一是保留现行优惠期缴费方式,优惠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按十个月征收。预计2014年年票征收金额为2.82亿元,为市民和车主减轻负担0.28亿元,综合减少收入约为9%。其中,10座以下私人小客车年票降幅21%(与优惠期相比),香洲区摩托车降幅66.6%,斗门区、金湾区摩托车降幅71.4%。
方案二则是取消优惠期缴费方式。预计2014年年票征收金额为2.94亿元,为市民和车主减轻负担0.16亿元,综合减少收入约为5%。其中,10座以下私人小客车年票降幅15.8%(与优惠期相比),摩托车调整幅度与方案一相同。
(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