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青岛文化产业发展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意见确定六项发展目标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委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获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文化产业发展年”活动的意见》,正式确定2006年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年”,并就全年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六项目标。
《意见》首先提出,要构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 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用以加速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进程。具体包括:突出重点,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发展一批国有龙头和民营文化骨干企业。其中重点项目包括以演艺娱乐业、影视传媒业、出版发行印刷业、影视制作放映业等为主打的核心文化产业项目。着重扶持的民营文化产业示范单位则以民营书业作为重点。《意见》明确提出,将在打造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园区)、推进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等三个方面着重推进。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2006文化产业发展年确定的第二项目标任务。在这一目标中,“发展文化产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建立区域性文化人才市场;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训”首次作为重要内容提上青岛文化产业发展的议事日程。
以品牌节会和活动为载体,构建文化产品招商与推介平台;以外向型文化企业为主体,构建对外交流的平台。两个平台的构建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年的另外两大目标,集中体现了青岛加强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促进本地区文化产业升级的强力部署。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宏观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服务运行机制,也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年的一项重头工作,标志着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青岛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将在2006年得以全面铺开。而《意见》同时明确,推进重点将从市群众艺术馆、市广电局及青岛出版社等诸多省级试点单位开始。
构建文化产业政策保障体系,作为2006年文化产业发展的第六项目标任务也将进入实质推进阶段。《意见》提出,我市将在本年度完成制订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项政策,其中涉及财政、工商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同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也将投入制订,用以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提供政策保障。
另外,根据《意见》部署,我市还将建立青岛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