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序号323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
根据《宜昌市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任务表》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32-3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1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水利局办公室,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政编码:443000
邮寄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38号
联系方式:
区水利局:杨颂电话:0717-6768205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一、反馈意见
加强推进岸线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违法违规情况开展清查整治。对不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按照拆除取缔、规范管理和补充论证并加以整改等三类进行整改,对明确需要关停,拆除的设施,应予以取缔拆除。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对长江干线所涉及项目需要保留的进行登记、备案和补充论证、规范管理,需要取缔的项目进行拆除。
三、工作成效
西陵区涉及长江干流项目:4个项目(一马路码头、长江水文码头、三江桥、黄柏河大桥)在市、区两级水利部门登记;2个码头项目(长江海事局巫山等五处监管及救助基地接岸设施工程宜昌中水门基地、三峡海事局庙嘴执法大队码头)报省水利厅备案;1个码头项目(黄柏河码头)补充论证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区水利局继续加强对相关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