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民政局对无证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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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31日发表
按照区综治办会议精神,6月9日下午,区民政局相关人员与永丰街民政办、米粮社区负责人等一行7人,对无证经营的汉阳区永丰中心幼儿园依法下达《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行政取缔通知书》和《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行政取缔公告》,区民政局执法人员向该园负责人现场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令第251号)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的规定,责令该园即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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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9:33: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