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7个基层人民法庭保安服务及其它配套管理服务项目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方”)的委托,就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7个基层人民法庭保安服务及其它配套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7个基层人民法庭保安服务及其它配套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HM17G003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4.服务实施地点: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 海门人民法庭、和平人民法庭、贵屿人民法庭、铜盂人民法庭、谷饶人民法庭、西胪人民法庭、关埠人民法庭。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具有保安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取得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及企业法人,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其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 26日9时30分至2017年8月 1日17时00分(工作日内);
2.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石珠园三横路8号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
3.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3证合1、或5证合1)(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必须携带备查),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采购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8 月 17 日上午09:0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17日上午09:30。
3.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石珠园三横路8号(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采购方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1.采购方: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镇新华西路法院大楼,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4-83609933;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石珠园三横路8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4-86565098,传真:0754-86557289。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信息:
户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潮阳支行
帐号:4860***********011928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大楼、7个基层人民法庭保安服务及其它配套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7-25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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