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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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美乐宝童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美乐宝童车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8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112°52′9″,东经23°3′5″),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地面积33338.4平方米。项目年产玩偶车580万个、玩具床70万个、玩具椅36万个、玩具套装36万个、婴儿车36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中的清洗工序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表面处理工序包括除油、酸洗、表调、磷化和清洗工序,清洗工序废水(3000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新建项目珠三角排放限值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8190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加工金属粉尘、喷粉粉尘、固化工序和注塑工序有机废气、固化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项目喷粉区需设置围蔽措施,喷粉废气经除尘系统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收集后的喷粉再利用不外排;喷粉固化工序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限值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固化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年使用量为50万立方米,燃气废气经收集引至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每天定时进行清扫,减少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硫酸雾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封闭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表面处理原料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表面处理槽废渣、废水治理设施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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