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
《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5年11月27日下发实施,有效期两年,将于2017年11月27日到期。根据各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执行《暂行办法》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对《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南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该办法的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11月2日至1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电子邮箱地址:tzk907@szns.gov.cn
特此通告。
***:南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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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