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
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7月19日,禅城区召开2019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要求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受惠”。
禅城区副区长渠铮、禅城区民政局局长贝为杭等出席会议。
会上,贝为杭总结了禅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据介绍,近年来,为更好地开展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禅城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禅城区把社会救助列为保民生之首位,通过完善机制,全面保障社会救助改革工作;与时俱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创新;有效联动,完善“救急难”体系;数据互联,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慈善融合,拓宽社会参与社会救助的渠道;社会参与,聚集各方力量助力精准脱贫;内外结合,强化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8月,禅城区被国家民政部列入广东省唯一一个“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区”。“这是对禅城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贝为杭说。
今年,禅城区将以加快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大救助工作格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面受惠”。同时积极探索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方向,希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全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禅城将继续依据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提高禅城区低保标准,统一由980元/人·月提高到1060元/人·月。同时,全区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将由2260元/人·月调整至2445元/人·月,调整后的标准为全市最高。
同时,禅城区将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水平。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推广,真正解决了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也实现社会救助业务的一体化管理。
渠铮充分肯定了禅城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三点建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适应新时代,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确保圆满完成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任务,共同推动禅城区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
现场,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分别作救助工作经验分享,各镇(街道)对各自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题报告。(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