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环保水务局健全完善管控体系全程融入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7月27日,自2017年10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试行以来,围绕《管理办法》,光明新区环保水务局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新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机制,助力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迈向新的台阶。(一)强化机制先行,健全完善管控体系。从新区创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的需求出发,紧扣国家三部委绩效评价要求,印发《光明新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光明新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等七项技术指引文件,涉及规划、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各个阶段,在全市率先建立完备的建设项目海绵城市管控机制,有效地指导和服务日常试点工作的开展。(二)强化技术审查,全程融入海绵理念。在建设项目的立项和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概算批复、施工和验收、运营管理等环节,对新区建设项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两证一书”,重点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海绵城市专项技术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三)强化覆盖范围,全域推进落实建设。将新区海绵城市技术审查范围由光明凤凰城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区,至目前,已审查各类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项目近180项,涵盖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工业厂房、公园绿地、水系管网等多种类型,特别是光明文化艺术中心、光明小镇、天安云谷、中山大学(深圳)、华星光电11代TFT-LCD及AMOLED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等重大项目,均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初步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