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9宗用海项目通过海域使用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9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于今天(10月27日)在汕头市主持召开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溪、塔岗围片区内总部经济项目、中心路网工程项目、东海岸新城会展中心项目、市民中心广场项目、动漫影视基地乐园项目、创意产业区项目、旅游综合配套区项目、文化艺术展示中心项目等九宗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报告专家验收会。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汕头支队、汕头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区海洋与渔业局、澄海区海洋与渔业局、澄海区国土资源局、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开发管理中心、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所(论证单位)、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监理单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和广东邦鑫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测量单位)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有广东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的刘春杉高工、国家海洋局南海调查技术中心的周巨锁高工、天津海景科技有限公司的史合印高工、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所的曾纪胜高工和广东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的张海涛高工等5名专家。与会专家和各单位代表听取了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单位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认真审查。评审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海域使用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不合理改变批准范围或超出面积实施用海的情况,报告分析合理,结论可信。专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9个《测量报告》评审和9个项目填海竣工海城使用验收。《测量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填海竣工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