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规范落实农药管理六项制度
为规范农药经营,认真落实市农业局《关于规范落实全省农药管理“六项制度”的通知》(淄农办字[2014]33号),博山区农业局结合专项整治“双百行动”,切实加强农药监管工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制,规范落实全省农药管理“六项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6月6日,召开全区农药管理“六项制度”落实会议,对该项工作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规范登记程序,做好资格确认、登记备案、公示培训等相关工作,加大农业执法力度,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确保农药质量。会上印发了《博山区农业局关于规范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制度的通知》,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药知识培训教材》。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通过印发明白纸、赶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集、在主要田块设立农药使用警示牌、张贴公布禁用农药名单等多种方式搞好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安全规范使用农药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发动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农安办、区农药配送中心、农药店参加“山东农药知识大赛”,普及农药知识。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提高农药经营管理人员素质,6月12日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区农业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尤其是农药管理方面的培训,通过深入解读《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监管机构职责,着力提高镇村监管员监管能力。我区在做好相关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市局培训。6月25日至27日,由农业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农药企业、区农资配送中心、农药店负责人共28人参加全市农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规范经营行为。我区把强化执法检查作为落实农药管理“六项制度”的重要途径。自规范落实农药管理“六项制度”,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以来,区农安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各镇共开展执法行动2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着力检查农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经营场所、防护措施是否规范,进销货台账是否完善,坚决取缔不具备基本农药经营条件的农药店。把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宣传农药管理规定、审核农药经营资格、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的过程。
四是运用追溯平台,加强农药监管。我区充分利用淄博市出口农产品示范区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开展农资追溯,定期核查农药登记证号、产品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期等信息,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农药登记产品,为符合规范的农药进行登记备案、张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