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0号)精神,加快建设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产业发展为宗旨,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将农产品生产的各个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全程质量管控,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 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每个经营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 资金用途: (一)资金扶持总额及方向 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补贴资金旨在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项目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项目不超过8个,最高可获得不超过4万元财政资金补贴。 已开展或将开展以下工作之一的经营主体可以申请补助: 1、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经营主体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内容标准化、记录规范化、包装标识化、销售配套化,消费扫码化,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一个信息化追溯平台,实现对农产品从种植、加工、流通及零售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实现农产品生产全程网络化管理。 2、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出入库管理等生产经营信息,有生产记录、有检验检测报告、有休药期管理等基本制度,有专门包装标识管理,能通过标识或通过二维码确保农产品可溯源。 3、配备必要的追溯设备,可通过手机APP等互联网手段实现信息采集和追溯。 4、配备全天候监控设施,对生产、加工、仓储等进行监控,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定期对农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 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斗门区农业局,逾时送达,概不受理。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性负责,如在审查申报项目资料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虚报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3年内不得申报其他财政资金,并追回本专项已发的财政资金。 2.项目申报资料封面统一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封面(用蓝色纸,在单位名称上加盖公色印章;请示;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胶装册,一式2份上报到珠海市斗门区农业局(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36号四楼),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 :282592885@qq.com,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缺一的申报项目取消资格,对不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或申报资料错漏较多的单位,一律视为无效申报。所有与申报相关的文件资料可在www.doumen.gov.cn斗门区政府门户网站。联系人:钟艳东、梁永灿,联系电话:5212166。 四、本专项资金采用专家评审制,由区农业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以资料评审和现场勘查相结合,评审结果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工作先进的经营主体进行授牌,授予斗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示范经营主体称号。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一个经营主体只可以申请一个项目。 (二)资金拨付 1.项目经评审、公示后,经营主体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经营主体提供项目佐证材料后,由项目单位提出用款、验收申请,经区农业局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下拨补贴资金。 2.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单位,必须在2017年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提出用款、验收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补贴资金。
***:农产品追溯体系资金资金申报书(8月18日修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