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城市更新2017年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是城市更新强区放权的开局之年,是我区更新基础夯实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城市更新各项事权无缝衔接,更新项目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率进一步提高。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打基础建机制
一是全面服务城市更新委员会各项决策。我区建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主任的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并在委员会总体架构下设置委员会办公室和6个专业委员会,形成“1+1+6”的高规格城市更新工作组织决策体系。
2017年,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召开了13次会议,审议通过城市更新业务审批事项32项,其他事项30项,科学高效的决策有效推动了我区城市更新工作开展。
二是制定城市更新“1+12”政策体系。制定了《宝安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为主文件,以更新片区规划范围划定、更新规划编制、公共资源配置、廉政风险防控等12个为配套文件的“1+12”政策体系,构建完整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
编印《城市更新工作手册》,包括城市更新暂行办法及12个配套文件、涵括7大环节31项业务的内部操作规范、表格化流程式的办事指南和全市城市更新主要政策选编等4个部分的内容,是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南,成为案头工具书。
三是规划引领“前瞻布局”。修编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划定35平方公里拆除重建范围,明确17项任务指标。
立足于***城市更新“碎片化”,公配设施不足、落地难的难题,开展片区规划研究。
四是启动城市更新智慧平台建设。包括城市更新项目智能审批系统、***监管系统、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综合管理信息库、移动终端查询系统、市区系统对接融合等。
(二)项目实施力度加大
一是更新实施率为36%,高于全市32%的平均水平。
二是新增“工改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2个,涉及拆除用地面积23.5公顷;专项规划通过审批的更新单元12个,涉及用地面积101.9公顷,占全市的37.3%;确认实施主体11个。
三是通过城市更新完成土地出让50.22公顷,同比增长23.2%;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44份,收入地价款20.21亿元。
四是在建项目29个,其中,宝城三区新兴宾馆等13个项目新动工,新安街道22区中粮工业园等6个项目竣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同比增长25%。
五是城市更新供应商品房82.49万平方米,占全区房地产市场供应总量的84.1%,稳定了房地产市场供应。
(三)突出产业优先
一是开展17个产业片区规划研究,涉及范围17.62平方公里,为成片旧工业区有机更新打好基础。
二是鼓励和倡导“工改M1”项目。结合我区先进制造产业空间需求,考虑到市场动力等因素,要求强区放权前已列计划工改M0项目主导功能规划建设20%的厂房。
三是2个新列计划项目主导用途的70%为厂房,预计新增厂房60万平方米。规划新增产业空间54.08万平方米,其中,产业研发用房42.95万平方米(含创新型产业用房3.45万平方米)。
(四)突出完善公配
一是强区放权以来,收储移交政府公共利益用地26.***公顷,其中,教育用地7.33公顷(7块宗地),道路用地15.81公顷,绿地3.08公顷。
二是规划配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93班),小学3所(90班),幼儿园10所(102班),保障性住房(含宿舍)和人才安居房36.6万平方米,社康中心10处(1.2万平方米),公交首末站6处(2.14万平方米),停车位25804个,可打通31条市政路,变电站等公共配套设施108处,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13.1万平方米,可移交公共利益用地24.08公顷。
三是6个城市更新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移交初中1所(36班),幼儿园2所(21班),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房3.82万平方米,停车位541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17处、1.25万平方米。
四是实现公配设施与更新项目“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土地出让时,采取先移交、后出让的手段督促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及时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并将收回的相关用地现场给辖区街道或教育、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竣工时,要求街道、公共物业管理局、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一起参与规划验收,公配设施验收不通过的,建设项目不得验收通过。
(五)坚持“廉洁为基,服务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内部操作规范。针对强区放权后各审批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梳理风险点,全方位无死角完善7大环节31项业务内部操作规范。
二是压缩自由裁量权。改个人审批为集体决策,将27个事项纳入集体审议,减少审批层级,将“主办人—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层层审核人审批调整为“主办科室—局业务会—局长办公会”。
三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与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廉洁承诺书,建立全流程廉政档案;要求干部职工与家人开展专题廉政谈心,达成廉洁共识,共筑廉政防火墙。
四是纪检监督指导。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长办公会,对讨论的城市更新业务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把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委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宝安新时代发展蓝图:加快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
进入了湾区时代,我局2018年工作总体思路是:重点服务和推进工改M1、改商、居改居项目,一手抓“计划申报”、一手抓“项目实施”,探索“政府实施+市场实施”双轮驱动模式,加快推进整片旧工业区的拆除重建。
打造建筑精品、重塑城市形象,服务于湾区核心建设;拓展产业空间、助力创新和智造,服务于智创高地建设;完善公共配套,重组城市功能,服务于共享家园建设。
2018年工作任务为:
(一)坚持规划领控
一是继续开展宝安区城市更新发展战略与策略研究编制工作。二是“提高片区规划研究覆盖率”。根据市里要求,十三五期间,申报拆除重建类更新计划的项目,需位于《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划定的优先拆除重建区内。因此,为指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工作,片区规划研究应该优先覆盖“十三五”优先拆除重建区,并尽快实现35平方公里片区规划研究全覆盖。
加大片区规划研究统筹力度。在2017年已开展17个片区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再开展16个片区规划研究,提高“十三五”规划拆除重建区片区规划研究覆盖率,并着重在成果转换利用上下功夫。
(二)大力推进整片旧工业区改造
一是探索“M1+M0”工改工混合开发模式(研发+制造)。
二是加快十大产业统筹片区开发改造,建立统筹主体退出机制,以重点企业落户为导向,大力引进具有孵化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十大产业统筹片区空间再造,推动产生具体更新项目。
三是加快22个5公顷以上的较为成熟的成片工业区改造。
四是开展政府主导工改M1。以新桥东片区重点更新单元改造为试点,探索政府主导实施工改M1城市更新和重点产业更新单元开发新路径,为重点企业精准配置产业空间。
(三)全过程推进计划申报和项目实施
一是重点推动新桥东片区重点更新单元等43个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涉及拆除用地面积约677.69公顷。
二是推动康大工业区等30项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审批,涉及拆除用地面积约202公顷。
三是推动艾美特工业区等28个项目确认实施主体。
四是推进辛养工业区等34个项目用地出让,涉及用地面积102.26公顷。
五是推动新桥万丈埔等19个项目新开工。
六是推动新安翻身工业区(二期)等9个项目竣工。
七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亿,增长33.3%。
(四)确保并力争超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市绩效考核指标“城市更新实施”共三类19项任务,具体包括:
一是完成土地供应58公顷。
二是完成省“三旧”改造年度任务。包括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和城中村综合整治年度开工和竣工。
三是完成城市更新五年规划年度任务。主要包括:新批城市更新计划规划2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规模1平方公里以上;规划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含宿舍)4500套;规划创新型产业用房5万平方米;规划配建中小学5所,幼儿园6所,社康中心等10类配套设施3.45万平方米。
(五)打造时代标杆城市更新建筑群
一是加强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强化 “滨海风情”、“海洋元素”、“历史文脉”等核心的特色元素,加强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的研究,控制好天际线;注重公共开放空间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与环境品质,打造精品城市。
二是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开展建筑方案设计核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预审工作,加强与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有效缩短办理时限。
(六)抓好项目服务和队伍建设
一是重点服务和推进工改M1、改商、居改居项目,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讲。
二是成立10个“2+2+2”专责服务小组,对口10个街道和社区股份公司,为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开展“1对1服务”,协调城市更新历史遗留项目有新的进展。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廉政教育进家庭”,共筑廉政防线,打造一支具有“时代使命、家园情怀、作风清正、业务精湛”的城市更新队伍。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