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00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军强、毛冬宝、余国光委员: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051号《关于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全面提升现代治理能力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龙岗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根据我单位职能,现将该提案建议的“利用专业机构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及“利用专业机构提升管理能力”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制定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省委、市委先后制定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决定》,承接好省委、市委实施意见部署,根据区委工作安排,区委政研室牵头起草《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贯彻落实
(二)开展相关问题的改革与研究
一是探索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改革。2015年,龙岗区将“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列为区级重点改革项目,积极探索智库参与决策的新路径,探索建立上下联动的纵向公共决策互动平台、积极推进重大决策横向广泛多元协商民主、梳理完善分级分类、程序规范、效果评价的决策机制等。二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与课题研究。2018年-2020年,龙岗区连续三年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列为全区1号改革项目。 2019年,区委政研室开展龙岗区涉企联合执法检查改革试点工作调研,分析涉企监管执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优化政策建议。2020年,区委政研室委托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课题,深入挖掘2018、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营商环境改革落实流程、政策落实进度、改革成果评价和下一步对策建议。
三是开展专业机构在特定领域参与治理的研究。2020年,区委政研室委托广东省国研数治规划研究院开展“龙岗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策略路径研究”课题,围绕“物业+党建”“物业+安全”“物业+服务”“物业+调解”等领域,研究龙岗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治理的方式、路径、机制,进一步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委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龙岗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现状调研”课题,调研龙岗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情况,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市场秩序、推广新模式新业态等方面提供决策支撑。
(三)支持专业机构及人才参与决策咨询
一是大力引进和发展智库机构。近年来,龙岗区积极引进新型智库落户,初步形成智库集聚效应,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圳市博远战略科学研究院及深圳市21世纪教育研究院等5家高端智库已挂牌或入驻龙岗区智库基地。目前,龙岗区社会智库有天安云谷设立的产城社区研究院、创维集团牵头举办的元智商业模式研究院、星河集团成立的星河博文创新创业研究院等企业内部的研究机构,龙岗天安数码城运营的海外创新中心——法国伊夫林省“中法创新中心”,社会治理领域的龙岗社会创新中心等。
二是支持智库机构参与决策咨询。龙岗区先后出台了《龙岗区支持新型智库发展暂行办法》《龙岗区智库基地新型智库入驻管理制度(试行)》,从办公物业支持、课题支持、经费支持、人才支持、成果支持等方面支持新型智库发展,推动智库基地规范化建设和健康发展。
三是利用智库人才提升治理能力。为借助专业机构与专业人才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龙岗区于2015年出台《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龙岗区重大决策事项咨询论证专家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咨询论证的具体要求,健全专家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2017年,龙岗区修订出台《龙岗区政府顾问服务管理办法》,以区政府名义聘用提供咨政服务的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区委政研室通过大力引进、加强服务和分类管理,全力打造由区政府顾问、咨询论证专家组成的龙岗特色的智库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共有区政府顾问25名、区咨询论证专家337名,涵盖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2020年5月,龙岗区新聘著名地质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卢耀如先生为区政府顾问,由其指导开展龙园路区域地面坍塌应急处置勘探、治理工作。坍塌处置工作难度大,专业性极强,卢耀如院士及专业团队的加入为该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龙岗区自2015年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改革后,虽取得一定成绩,在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目前,《龙岗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和咨询论证暂行办法》已过期,亟待重新修订。2019年4月,***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13号,下称《条例》),旨在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目前,省、市尚未出台有关《条例》的实施办法。下一步,待省、市出台《条例》实施办法后,区委政研室将积极推动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在此,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恳请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策研究室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