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航空产业园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规范机关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处理,切实提高办文效率
(一)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珠金办〔2010〕10号)的规定操作。需以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党政办”)名义发文的,须报送正式请示(一式三份),由区党政办按程序办理。各级各部门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公文,除密件、突发重大事件及领导交办事项等特殊情况外,不得直接向区党政领导个人报送文稿,公文一律送到区党政办按程序办理。因未按程序办理导致工作被耽误的,由公文报送部门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对拟办要求相关部门提意见的或经领导批示后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由区党政办交相关部门落实,要求各部门3天内回复,如不能及时回复,需主动说明原因。对不按时提出意见的单位,将发督办通知书督促落实。对各单位办文情况,区党政办将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大力精简压缩各类简报,原则上不得直接向区党政领导报送简报,各部门的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可采用信息的形式,通过区党政办及时上报。充分利用我区办公自动化系统(OA)资源,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二、认真改进会风,切实提高会议效率
(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原则上每个部门提请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能以文件、电话等方式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召开会议;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尽量不开。从严控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切实减少陪会人员。
(二)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区委全体会议、区人代会、区政协全会、区纪委全会及人民团体换届会议的召开由区委常委会决定。区委常委(扩大)会、区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由区委主要领导批准;区政府(扩大)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召开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提请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须经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三)严格会议纪律。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准时参加会议。要求主要领导参会的,无特殊情况不能由副职代参加,对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或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会议,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准假后及时通知区党政办备案。列席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同志应在指定的候会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以免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四)认真落实会议责任。按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做好会前筹备、会时管理(包括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风监督)及会后落实的检查督促工作,确保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按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做好相关检查督促工作。各单位与会人员是本单位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的直接负责人。
三、规范公务活动,切实提高活动效能
区党政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单位自行举办的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报告会、纪念会和新闻发布会等,不参加一般性的剪彩、观摩、联欢、揭牌以及非重点工程的竣工、奠基仪式等活动。有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的会议、庆典、签约等活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活动,确需区党政多名领导出席的,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有关单位至少提前3天提交书面请示,由区党政办统一协调、统筹安排。一般不向领导个人直接呈送请柬。
四、严格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离开金湾出差(出访)或休假,要实行请假报告制度:区四套班子成员及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外出超过3天的(含3天),向区委书记书面报告或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区政府班子成员及各镇镇长还应向区长报告或请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2天以内的(含2天),向分管区领导报告或请假;外出超过3天的(含3天),要向区委书记书面报告或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还应向区长报告或请假。请假人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报区党政办备案。在换届和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
五、规范各类表彰奖励活动
严格控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或冠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确需进行表彰奖励的,由承办单位提出意见,经区党政办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表彰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奖励的个人,须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委、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表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表
姓名 |
| 职务 |
|
外出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事由 |
| ||
领导批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