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深圳市电梯安全监察工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正确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安全深圳”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以有效遏制电梯安全事故为目的,加强电梯生产和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强化市民电梯安全意识,严格规范电梯各项业务办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等行动,大力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电梯行为,有力保障了我市电梯安全运行。截至目前,我市全年共发生电梯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与去年的3宗电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相比,电梯事故宗数下降了33%,死亡人数下降了33%,万台设备事故死亡率约为0.5人/万台,电梯安全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电梯行业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29日,全年新申报安装电梯8231台,验收检验新安装电梯8399台。目前,我市共有电梯59768台,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6%;电梯生产单位130家,全年新增电梯生产单位18家,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16%;电梯使用单位有14207家。
二、 电梯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一)统一全市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标准,全面提高电梯维修保养质量
电梯作为广大市民频繁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质量直接关系着电梯的使用安全。由于国家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没有规定标准,各单位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参差不齐,并且随着电梯维修保养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惜减少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导致我市电梯维修保养质量有下降趋势。为了统一全市电梯维修保养工作标准,我局组织制定了《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范本,印发了《关于推广实施〈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范本的通知》,要求我市占绝对份额的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75米/秒的有机房曳引式垂直升降电梯的定期维修保养按不低于《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要求进行,并采用《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范本的格式记录。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我市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同时也为电梯维修保养行业的公平竞争提供了保障。
(二)大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市民的电梯安全意识
为了加强对公众进行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减少电梯安全事故,针对近年来我市电梯安全事故的多发点,我局组织张贴了《电梯安全提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事故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为了使《电梯安全提示》的张贴工作长期化、制度化,我局专门对市特检院发出了《关于在电梯安全检验中检查电梯安全提示和层门钥匙警示标志张贴情况的通知》,要求市特检院在今后电梯安全检验工作中,检查《电梯安全提示》和《电梯层门钥匙孔警示标志》的张贴情况。通过这种措施,目前我市年检合格的电梯基本都张贴了《电梯安全提示》和《电梯层门钥匙孔警示标志》,保证了电梯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使电梯使用环节的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此外,我局还在宝安桃源、龙岗三联、罗湖百仕达等社区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的活动。通过加强与电梯生产厂商的协作,采取在社区举办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质量月期间,我局还印制了5000份《电梯安全知识挂图》,组织各大物业管理公司在全市影响较大的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内张贴,掀起了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的热潮。
(三)继续推进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为规范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局继续在一些影响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中推广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年共有63家电梯使用单位通过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评价,纳入标准化安全管理的电梯数量达2087台。
为检查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状况,保障我市电梯的安全运行,5月至7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了电梯使用单位113家和电梯维保单位113家,抽样检验了112台在用电梯。检查结果表明,72.6%的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情况良好,基本能按有关规定对电梯进行安全管理;96.5%的维保单位应急响应迅速,能在规定的1小时内赶赴现场救援;99.1%的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97.3%的电梯检验结论为合格。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强化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对提高我市电梯的维修保养质量、定期检验率和应急救援能力有着积极意义。
此外,我局各分局还组织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共2197家次、市特检院组织对机电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检查达4503家次,处理电梯各类投诉461宗。
(四)继续加强对电梯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探索建立对电梯生产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
为了从生产源头保证电梯安全使用,我局继续加强了对电梯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除在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中检查了113家电梯维保单位外,还在日常监管中对22家电梯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共向稽查机构移交行政案件28宗,由稽查机构立案处罚21宗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违法案件,罚没款达382000元;
2、开展了对B、C级电梯维修单位的许可工作,对电梯生产单位评审的现场监督工作,以及对换证复审的电梯生产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工作。全年共审核受理了6家电梯维修单位的资格申请材料,对14家电梯生产单位的资格评审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对2家换证复审的电梯生产单位进行了业绩考核;
3、开展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全年各分局共组织检查了321个电梯施工现场,市特检院还检查了865个电梯施工现场,共占告知总量的30.7%。
4、起草了《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对电梯生产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违法行为的追究规定主要针对无证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有证电梯生产单位一些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没有对应的追究条款,且缺乏优胜劣汰机制,对有证电梯生产单位缺乏威慑力,不利于规范提高电梯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导致部分生产单位出现“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教不改”的现象。为了有效加强对电梯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电梯生产单位的经营行为,我局在现有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并组织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向广大电梯生产单位征求意见,同时还将征求意见稿登载在我局电子政务网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该《办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目前,该办法还在审核之中。从反馈回来的意见看,绝大多数企业都非常赞同我局建立对电梯生产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认为此举有利于我市电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严格规范电梯各项业务的办理,防范施工资质挂靠和无资质改造等违法行为
为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消除电梯安全监管的盲区盲点,我局对电梯施工告知、申报检验等业务办理程序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和研究,修订了相关办事指南,分别出台了《关于规范电梯施工告知手续的通知》等5个文件,严格规范电梯施工告知、年检申报、修改参数、在用未注册电梯补办手续等业务的办理,有效地防范了施工资质挂靠、无资质改造和非法拼装电梯等违法行为。
三、 2008年工作要求
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虽然2007年我市的电梯安全管理形势较为平稳,但电梯维修、安装等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不足。全年我市除发生2宗电梯维修、改造的生产安全事故,还发生了3宗与电梯相关的事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同时随着电梯数量持续增长,今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2008年,我局在电梯安全监察方面将继续围绕电梯的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为目的,以规范电梯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为手段,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探索建立对电梯生产单位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发布实施《深圳市电梯生产单位违章扣分管理办法》,组织对电梯生产单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电梯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全面提高电梯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组织行业协会起草制定电梯维修、安装、改造等生产环节的施工方案范本,在行业内开展电梯施工的安全管理培训,规范提高电梯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组织编写电梯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加强对电梯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继续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逐步推广电梯使用登记工作。通过推广电梯的使用登记,促使电梯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打击违法使用电梯行为的专项活动,查处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电梯和未按规定对在用电梯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的违法行为。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