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蛇口地区法定图则白色用地部分用地性质的公示
因海监维权执法基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现对[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9-04地块(白色用地)内西侧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进行明确。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9-04地块用地性质为白色用地,备注:不能作为居住用地及工业用地,公共空间面积不小于45%,下一步开发建设必须经专项规划研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现将[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9-04地块西侧部分用地性质由原来的白色用地明确为政府社团用地,涉及明确用地性质的用地面积为14365.25平方米,并备注:该地块范围内西北侧用地需为望海路拓宽预留空间。
公示期为30天,自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28日,公示时间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进行报批。
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http://zse.szpl.gov.cn)
地点: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大厅
附图详见:http://www.szpl.gov.cn/xxgk/tzgg/csghgg/201212/t20121230_78220.htm
联系人: 唐工联系电话:26978806 传真:26978217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