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全面推开
本网讯 随着保障房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后期管理成为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探索的重点。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房后期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2015年,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房小区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把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作为保障房后期管理的主抓手。我市按照省上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目前,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全面推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精神,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教育、民政、文化等15个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铜川市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我市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责任主体为保障房小区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方案》还明确了我市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目标:凡建成规模200套以上,且实际入住户数达到50%以上的保障房小区均须开展“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其中2016年完成30%以上的创建任务,2017年完成50%以上的创建任务,到2020年,全市200户以上的保障房小区将全面实现创建目标,即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生活便利的和谐小区。
我市保障房小区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标准,执行《陕西省保障房小区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标准》。创建标准主要为四个方面:一是特色社区建设。重点是推进标识设置、信息化管理、保障服务与宣传等工作,引导居民树立社区自豪感、荣誉感、营造自尊自强、和谐幸福的社区氛围。二是小区硬件设施建设。重点是室内设施和室外设施的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娱乐、健身和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提供便民服务;建立完善健身器材、减速带、限速牌、人车隔离带等,实现社区内安全监控系统全覆盖。三是社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实行居民自治,建立社区文化、体育、残疾人等群众组织,发挥好居委会与社区民间组织协调作用。四是物业服务建设。实施统一专业化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建立住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清册,加强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及绿化管理,实现小区美化、社区净化、路巷亮化、庭院绿化。
目前,我市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全面推开。2016年,全市共有14个保障房小区开展试点创建,其中王益区5个保障房小区为兴业小区、振兴小区、鑫建小区、利群新城、聚鑫园,印台区3个保障房小区为欧景台小区、兴华小区、自来水厂公租房小区,耀州区4个保障房小区为裕民小区、柳园小区、下石节公租房小区、陈家山公租房小区,新区2个保障房小区为锦绣园、裕丰园。(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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