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道路改扩建工程 2、建设单位: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福泉市金山办事处、马场坪办事处 4、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工程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449亿元,采用BT-EPC方式建设。路线为南北走向,北起原洒金大桥北侧,南至G210国道。道路全长5.672公里,其中,新建桥梁2座,分离式立交桥2座,分离式小净距隧道一座(双洞),下穿通道2处,交叉口10处,改移河道一处,干道雨污分流、管线下地和照明、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40米(双向六车道);路面面层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计划建设用地371亩。建设期2年。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运输的扬尘,道路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材临时堆场物料流失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道路建成营运后,道路上行驶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道路养护产生的废弃材料。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摊铺沥青混凝土时,应避开不利风向(敏感目标位于上风向),并选择恰当的施工时间,如选择居民大多外出上班、家中人较少的时段进行施工 (2)废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用于周边农田用肥;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工程开挖土方尽量做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2、营运期 (1)废气: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的车辆上路;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保持道路良好通行秩序,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加强道路中间及两侧绿化。 (2)废水:本工程为县城道路工程,路面雨水流入县城雨水管网。 (3)固体废物: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材料应再生回用。 (4)噪声: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同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减弱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郑周勤 联系方式:159****2776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圣南街9号-2号楼 邮编:100176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52****3262 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