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宝安区2016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拟奖励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告
按照《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6〕2号)及《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6]13号)要求,需对宝安区2016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的拟奖励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6日至9月30日(国庆调休上班)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被公示单位存在违法失信问题,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进行实名投诉(单位投诉材料需加盖公章),我局在查实后给予反馈。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将报局务会审议后报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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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宝安区2016年度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拟奖励企业名单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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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16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资助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