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四力出击做好柔性调解工作
今年来,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坚持以柔性调解处理为主,采取“调解先行、多调少裁、能调不裁”的办案模式,把调解功能融入到劳动争议处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调解行为,有效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截止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6件,裁决12件,撤诉9件,正在审理5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一是调解贯穿始终。在立案前、答辩期满后、开庭前、庭审结束后等阶段都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争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二是讲究调解方式。根据争议双方的分歧程度,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解,理清争议事实,阐明法律依据,稳定双方情绪,避免矛盾升级,促进调解成功。三是及时出具调解书。调解成功后,仲裁员当场制作并送达调解书,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同时,对于争议数额较小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立即履行,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赔付。四是强化庭后指导。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引导用人单位自觉纠正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