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全市200个乡镇(办事处)、2661个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实现清产核资全覆盖,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通过清理,全市集体土地总面积为1214.3万亩,其中:农用地1120.27万亩、建设用地82.79万亩、未利用地11.24万亩;全市集体资产总计225.8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3.99亿元、农业资产18.25亿元、长期资产0.40亿元、固定资产139.96亿元、其他资产23.28亿元。
合理界定成员身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每个环节做到依法合规、严格程序,对于成员资格界定和股权设置等关键环节采取“张榜公示”,确保整个改革过程民主公开、科学实施、公正透明。各区县、乡镇因地制宜制定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办法,科学梳理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多种情形,差异化推进,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704430人。
科学设置成员股权。在股权量化上,除对需要评估的经营性资产做到该评则评外,其余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只登记地址、数量、面积,不作价值评估;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总数为基数,采取“确权确股不分产”的份额制方式,按确定的成员数一人一股,分类设定集体资产股权总数,量化到成员、颁证到户。全市通过“份额制”股权量化模式,颁发农村集体经济股权证350728本。
规范化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全市共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联合社1915个,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1310个,其中有1020个村级集体经济已雕刻公章并开设了银行账户。新组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了治理结构,建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了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了收益分配范围、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