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创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创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8月12日至8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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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创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创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园B区18号厂房C(自编C2座) |
环评机构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园B区18号厂房C(自编C2座)(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30.40″,东经113°00′30.29″)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 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加工、制造及销售,建成投产后年产电梯装饰板15000件。项目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不设员工宿舍及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162吨,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在洗板、洗网和酸雾吸收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通过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后,依托工业区的污水管网排入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烘干工序使用电能,产生的VOCs废气经密闭收集处理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第二时段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同时还应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车间内空气环境;项目蚀刻工序产生盐酸酸雾,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同时还应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车间内空气环境;根据《报告表》,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
2016年8月12日 |
***:佛山创阳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201605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