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潘希祥南雅口腔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潘希祥南雅口腔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潘希祥南雅口腔诊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环保办公室 邮 编:528143 联系电话:0757-87290770 传 真:0757-872907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潘希祥南雅口腔诊所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大塘潘希祥南雅口腔诊所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大兴大道中83号环评机构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90平方米,建筑面积190平方米,项目从事口腔科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常见牙病的咨询、诊断,诊所内提供修牙、补牙等口腔治疗,诊所每天接诊人数为8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的医疗废水经臭氧消毒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进入大布沙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大布沙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医疗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在项目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不得随意乱倾倒。3、项目不设置发电机、餐饮及锅炉等产生废气的设备,经营过程不产生废气。 201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