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人防工程监理单项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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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根据《印发佛山市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防〔2013〕54号)的要求,我办将于近期开展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登记工作,为促进我市人防工程监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即日起,暂停受理人防工程监理单项登记申请,敬请互相知照。
特此通知。
佛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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