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对符合申请场地补贴条件的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场地补贴工作,补贴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未享受直接免租的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及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场地补贴按照《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第八条规定执行(详见***1)。
(二)对于已经享受生物岛场地补贴及广州市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场地补贴的企业,按照同一事项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三)经管委会认定的院士专家创业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方案》第五点规定执行(详见***2)。
二、补贴场地范围:
(一)区领军人才项目企业场地补贴范围包括:
A类: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孵化器(其中A1为创新基地、A2为创意大厦或创新大厦);
B类:管委会投资建设位于开源大道的科技企业加速器;
C类:区内其它办公场所。
三、补贴标准和租金标准:
(一)补贴标准:
1、给予区科技领军人才和区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承担单位租用场地每年最高50万元的创业载体场地租金(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补贴,补贴期3年;补贴期限不足一年的按每月最高4.16万元的创业载体场地租金(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补贴。
2、给予院士专家创业项目承担单位最大2000平米、最高五年期租金补贴。
(二)补贴租金标准:
1、A1类目前租金补贴上限为31元/平方米.月。(2014年3月31日前上限为25元/平方米.月)
2、A2类目前租金补贴上限为37元/平方米.月。(2014年3月31日前上限为25元/平方米.月)
3、B类目前租金补贴上限为20元/平方米.月。
4、C类目前租金补贴上限为31元/平方米.月。(2014年3月31日前上限为25元/平方米.月)
四、申报流程:申领流程分为材料审核和政策兑现两个环节。
(一)材料审核:申请企业需在2017年11月9日(周四)前将材料1-7备齐提交至区科技局,并携带原件校验进行初审。请各企业注意提交资料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6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82118897、82118671
纸质资料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30-4:45。请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二)提交纸质材料包括:
1、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企业场地补贴资助审批表(***3);
2、领军人才及院士项目认定文件或项目一期任务书首页、盖章页的复印件(证明立项时间);
3、企业有效的工商、税务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4、申请补贴期的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
5、申请补贴期的租金***扫描件;
6、企业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申请资金拨付的函(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两份;
9、企业出具的收据(客户联原件,加盖单位财务章,落款处至少有两人签名,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政策兑现。材料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方可进行政策兑现。
1.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进入申请广州开发区创业领军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场地补贴或申请区院士专家创新创业项目场地补贴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和打印相关资料,申请事项预审。
2.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网上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和拨付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资金申请函(模板见***4)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材料。(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窗口)。
4.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拨款通知书,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拨款通知书,并提交收款收据,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收款收据模板见***4)。
5.区科技局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收款收据后再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1.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pdf
2.《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工作方案》.pdf
3.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申请审批表.doc
4.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广州开发区领军人才及院士创业项目场地补贴的的函及收据(模板).doc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