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工商局三坚持三结合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经营专项整治
罗庄区工商局结合工商职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排查三轮车经营户68户,签订承诺书68户,查处无照经营7户。
一是坚持专项整治与工商职能相结合。该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在罗庄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于9月23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结合工商职能制定下发了《罗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心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坚持调查摸底和依法查处相结合。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中心城区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经营业户进行逐家逐户的摸底排查,详细登记经营户的具体经营事项,建立专项整治档案,检查销售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销货票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维护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坚持宣传教育和诚信经营相结合。由7个工商所组织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经营业户召开座谈、约谈会,向他们宣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讲解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教育经营户们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拒绝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同时,与经营业户签订《承诺书》,保证其不销售假冒、不合格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