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
郯城县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水平。
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合全国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郯城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扶持奖励办法》,县财政每年拿出5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贷款的形式,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扩大生产规模、升级产业档次、改善生产条件。目前,全县已开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7个,每个培训班开展技能培训10次,共培训200人,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252名。
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家庭农场。转发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按照“生产有规模、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鼓励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并对其实行特殊扶持政策。如对认定家庭农场,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其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对经营耕地、养殖畜禽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予以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贷款支持范围,探索将农作物产品纳入抵押品范围;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提高财政对其保费补贴比例。目前,全县共有承包1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45户,总承包耕地面积1.9万亩;发展各类家庭农场360家,其中,从事种植业248家,从事畜牧养殖业93家,从事渔业养殖19家。劳动力总数为1366人,其中家庭成员1001人,常年雇工380人,家庭农场全年经营收入6590万元。
三是不断壮大专业合作社。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牵头组建、分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对农户的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84个,入社成员5.18万户,辐射带动5.1万户。其中工商登记注册735个,入社成员16800户,成员户增收4000元,辐射带动户户均增收3000元。同时,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继续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做实做大做强,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带动能力和发展活力。鼓励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并将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目前已培育了2个国家级示范社,6个省级示范社,45个市级示范社;
四是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展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创建区域品牌。目前,全县现有省级农业产来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市级32家,县级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