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致屏山籍境外人员的一封信
屏山籍境外同胞及家属们,你们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家乡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和牵挂着广大境外屏山籍同胞的安康。当前,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冠肺炎疫情保持了“双零”良好局面。但必须看到,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境外疫情愈演愈烈,多国发现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国内多地也相继出现疫情。每一位境外同胞及家人的健康和安全都是我们的牵挂。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我县,保障您和家人以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共建幸福美好家园,我们愿同您一道,同心协力、守望相助,现再次致信向您和您的家人温馨提示:
一、提前主动申报联系
如您或您的家人近期计划从境外回国或回屏山县,请至少提前一周向联系的“一对一”服务人员,详细告知您的行程安排、入境口岸、抵达时间和交通方式(包括飞机、火车、高铁动车、汽车)等详细信息,出行后保持每日与“一对一”服务人员实时沟通,以便我们提前做好相应准备,为您做好接送安排。如您或您的家人已经从境外回国或回屏山县,请您第一时间联系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政府,对入户登记、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一对一”服务人员。
二、积极配合防疫管理
您或您的家人入境前须主动如实申报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信息,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在入境后,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健康,您需要接受一系列的防疫检测和管控措施,请您理解配合。同时,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确诊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33号)、《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境外来宜返宜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第4号)文件精神执行,如入境人员确诊和疑似病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报销;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承担,集中隔离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如果您回国以后已经在入境首站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回到屏山县后,您还需按照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原则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屏集中隔离费用由县政府负责。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对于故意瞒报、谎报、漏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引起传播危险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入境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自我疫情防护
疫情期间,建议您和家人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卫生,科学消毒,分餐饮食,降低感染风险。在乘坐飞机、火车、地铁、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当前您正处于疫情风险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请不要过度恐慌,我们抗疫取得的成果表明,居家是最大的保护,流动是最大的风险。只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少外出、勤防护、不聚集,就能防止病毒传播,降低感染风险。请一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防控添乱者,就是爱国为大家。2021年3月7日,中国政府宣布实施“春苗行动”,启动大规模协助海外中国公民疫苗接种工作。请您和家人密切关注驻外使领馆发布的有关消息,了解所在地区疫苗接种情况,并根据自身身体情况,本着知情自愿原则接种疫苗,及早建立免疫屏障。
抗击疫情是一场人民战争,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无论您身居何处,祖国和家乡永远是您最坚强的后盾。请及时关注屏山县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通告(详细信息请关注“屏山发布”“健康屏山”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不信谣传谣。衷心感谢您对屏山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关注境外疫情发展形势,为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时间割不断亲情,空间阻不绝乡谊。待到战“疫”全胜日,凯歌高奏迎君归。真诚地祝愿各位境外屏山老乡平安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