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推进素质教育,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07年“5.4”青年节表彰一批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市技工院校现在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班集体(不含短期培训班)。优先推荐获得过所在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称号的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德育考核等级优秀。
2、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创新精神、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勤于动手,专业思想端正,专业技能动手能力强。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开展的各种集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广泛的兴趣、良好的性格。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和人民、拥护***,道德品质优良。在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德育考核等级优秀。
2、热心为集体服务,关心他人、克已奉公、任劳任怨。工作上有较强的独立组织、管理能力,团结和带领其他同学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努力学习,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创新精神、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勤于动手,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等级以上。
(三)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风格。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扬州市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2、各技工院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推荐材料,凡不按规定要求评选和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被推荐人评审资格,所缺名额不予更补。
3、经评选推荐的侯选人名单及简况,要在所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三天以上。公示结束后,必须由各年级学生代表、班主任代表以及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四、送审材料要求
1、认真填写推荐表格。表中“本学年成绩”填写本学年度各科总评成绩、综合实践活动情况。
2、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附齐推荐表中填写的各种获奖项目的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必须由学校审核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3、上报材料。推荐候选人和班集体的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张榜公示材料各1份,《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名册表》、《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表》、《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先进班集体名册表》各一式1份。
4、评审材料报送后不再补充、撤换,不按相关规定及统一规格要求报送的评审材料无效。逾期报送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各校务必于4月25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我局培训处。邮政编码225002;联系电话:7338129。
***:
1、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推荐表;
3、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名册表;
6、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表;
7、扬州市技工院校市级先进班集体名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