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人才住房保障资金红利抛向我市高层次人才
8月4日,市人才住房保障第三次联席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主持会议并作***。各区、功能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2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臧民关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首批申报后政策优化和第二批人员申报整体情况汇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原则通过第二批申报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资助人员及资助金额,共有沈小宁、黄震等11人符合享受安家费资助条件,周斌欣、朱燕宁等1682人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共计资助资金2106万。
姚市长在讲话中强调应从三个方面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一要提高思想意识,明确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是当前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要让“千人计划”、创业海归等高层次人才在扬州留得住、住得下,努力把扬州打造成人才的集聚地和“宜聚”城市。二要抓好关键环节,以务实的作风推动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贯彻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力量、突出宣传、齐心协力,从引进高端复合型人才入手,不断提升政策的含金量,有力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三要做好宣传发动,以协助的精神保证人才住房保障有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审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操作办法,客观评价人才作用,进一步放大红利效应,把政策办好办实。
2013年,市委市政府集中出台了“1+6”人才政策,其中最为核心就是《扬州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目的就是要解决市区引进人才,特别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房住”的问题。为此,我市先后建立了人才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扬州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扬州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先后完成了2批人才的申报确认工作。对于2014年1月1日到扬州工作、符合相关条件市区重点企业的人才,2014年1月1日前引进、已经列入资助人员名单且租房资助时间不足3年的人才均可根据自身需求向当地人社或人才服务部门提出资助申请。(人才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