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删除案件信息管理工作促进规范执法
2月4日,为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删除案件信息管理工作,县检察院召集各科室内勤学习高检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删除案件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促进规范执法。
会上结合《通知》精神,该院案管办主任指出了部分干警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删除案件信息不规范的行为,如删除案件信息申请不履行相关手续、审查不严格、审批不规范、删除案件过滥等。她要求各科室内勤在落实《通知》精神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严格内容审查,确保删除案件信息符合要求。对出现受案人员或承办人重复创建、没有办理权限却错误创建等十类案件作了规定,要求应当经案管办同意后迅速删除。二是严格办理程序,确保删除案件信息操作规范。各部门出现错误案件需要删除案件信息的,案件承办人应该秉着及时、准确、规范的操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错误案件承办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使用“系统应用申请”功能办理申请,填写申请部门、案件类别、案件名称、删除原因等关键信息。经案管部门审核,提交检察长审批同意后,由案管办层报至省院案管部门。省院案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通知技术信息部门执行相关操作。三是严格操作过程,确保实现规范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双赢。要狠抓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案件录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上减少错案。要在办理案件拆、并中选对节点,做到准确无误。要加强监督,及时指出各业务部门的不规范操作,并督促整改。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的案件对于信息共享、检索、数据统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案件删除应谨慎准确稳妥。二要操作规范。日常操作尤其重要,要把好关口,对错误案件防患于未然。三要扎实练习。对不熟悉的操作,一定要在模拟系统中练熟练精练细,确保稳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