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拟通报表扬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平,纳雍县拟通报表扬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完成创建目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本次通报表扬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两类。其中,先进集体为文明乡镇(未获县级以上表彰的乡镇街道组织申报)、文明单位(未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县直单位可以组织申报)、文明村(社区)52个、文明校园26个、文明家庭1570户、最美家庭10户、十星级文明户52户、优秀乡村学校少年宫5个;先进个人分最美纳雍人10人、优秀讲习员10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10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标兵10人、“祖国好·家乡美”优秀辅导教师10人、巾帼建功标兵10人、脱贫致富能手10人、创业带富能人10人。
此次评选,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出最具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的先进典型要广泛征求纪检、计生、公安、安监、群工部等部门的意见,对在推荐过程中玩忽职守,不按要求推荐典型的,将按程序报请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