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获督
5月8日,***发布《***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0〕9号),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获得***督查激励。
2019年,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毕节试验区升级版、助力脱贫攻坚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网络监管和消费维权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记市场监管的初心和使命,狠抓网络监管和消费维权,全面推动了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各项决策部署在毕节市场监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引”字上见成效。创新方法载体抓教育、线上线下搞互动、把握关键节点搞宣传。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消费节点,采取以会代培、专班授课、经验交流、电视台和“云上毕节”微信直播访谈、开辟“3.15”消费维权知识抢答专栏、张贴户外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电子商务法》《合同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先后10000余名人民群众参与网上交流互动,在政府网站、报刊杂志开设专栏曝光毕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全市消费维权发展报告,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倡导健康科学消费,优化消费环境。
二是强化网络监管,在“严”字上下功夫。狠抓日常监测和重要时节网络监管,扎实开展“网剑行动”“保健”市场整治等专项行动,规范“双十一”“双十二”网络促销,强化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围绕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等重要领域,社会关注热点高的网销商品、网络交易平台销售、聚焦农产品、旅游服务等重点行业、毕节市辖区内生产源发货地的商品销售情况和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查处网络违法广告、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经营行为。2019年,共监测检查网站或网店15827户(次),线下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612个(次),抽检流通领域网络商品5个批次,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主体36户(次),检查线上化妆品经营者主体40户(次),检查线上医疗器械经营主体5户(次);发现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类网站网店145个,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272户(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8条,责令整改网站117个(次),责令关闭网站11个(次),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3个(次),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0件,收缴罚没款71.326万元。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确保线上线下经营合法有序。
三是突出消费维权,在“实”字上求突破。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制、经营者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及时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打破数据壁垒保护,强化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畅通渠道,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19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中心先后受理来电、来访、来函11224件,其中,咨询9506件,占受理总数的84.6%;投诉1383件,占受理总数的12.32%;举报335件,占受理总数2.98%,投诉案件涉及金额714.1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0.12万元。全市共建立完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4个,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2个,受理消费者咨询251件,处理办结消费者投诉案件***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46万元;先后检查汽车市场经营户1120户(次),受理并查处汽车消费领域投诉举报案件116件,约谈经销商10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73.69 万元。